我是一個需要別人肯定,才會感到滿足、成就、快樂的人!我常常自我懷疑為什麼我的快樂、不快樂要由別人決定?當我在工作上完成一項 project,我總是期望老闆或同事給我讚揚,我才會覺得我的作品是完美的,我會因為他們的肯定而肯定我的能力,然後才有自信、成就感和喜悅;如果同事或老闆給我的回應是批評或是一些小小的建議我就無法接受,甚至有時候會暴跳如雷,覺得很受傷、很委屈和氣餒。我會覺得我做了這麼多,他們竟然忽視我的努力和作品,無視於我的創意和成果。然而通常我最後了解到那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這種過度反應是不對的,但是我無法控制我的情緒。為什麼我的情緒要被別人掌控?為什麼我的快樂或不快樂,不能由我自己決定?
在一次Carol幫我做的測驗當中,我發覺我人生最大的快樂來自於我的成就感;但我也同時發現,這個成就感是來自於別人的肯定。後來我看到Carol的一篇關於兒時創傷的文章,終於才了解到,原來這一切都是因為我從小最想要但也是最匱乏的就是媽媽的愛、媽媽的認同和肯定。小時候,我媽媽比較偏愛我姊姊。因為她比較乖、聽話、安靜。而我總是比較皮、比較鬧情緒。而媽媽那句“我是從垃圾桶撿來”讓我很受傷的難以釋懷,極度需要做某些事來尋求媽媽的認同。例如:如果我姊姊耍賴不洗碗,我就會自告奮勇的洗,因為我希望得到媽媽的稱讚。但是結果我沒有得到媽媽的肯定,反而換來的是批評和挑剔,我因此覺得超沒自信的;而在學校,同學不喜歡做的掃廁所,我就搶著去做,因為我希望老師能告訴我媽媽我是一個乖學生,讓媽媽稱讚我。這一切所有我做的,都是希望媽媽能看到,因此能給我愛和肯定。
後來,我發現在婚姻上我也是如此。在我前夫家,我一直希望做到我前婆婆的肯定,我才會覺得我是好媳婦。我現在才領悟到,在人際的相處當中,我一直索求別人給我愛、認同和讚美,但是殊不知因為我心裡從小匱乏的愛,讓我心中無法填滿愛;我相信我不值得擁有愛,我相信別人沒有給我他們必須給我足夠的愛,所以我不斷的乞討愛,尋求愛的保證; 我永遠在等待別人的肯定和愛,我才會有自信、有成就感、有快樂。有時候,當我獲得了我要的愛,我第一個反應是”不相信”!甚至我相信了,也是很短暫。幾天以後,我就又再度失去了被愛的感覺!原來這是因為在小時候索求不到的愛,讓我在長大過程中一直在討愛,一直在祈求別人的認同,給我愛。所以,我發現這會讓我第一,不懂愛我自己;第二,快樂與不快樂是由別人的施捨而決定的。
在人生三十幾年的痛苦掙扎中,經由Carol老師的引導和EFT的練習、靈氣的療癒,我慢慢發現原來我必須把主控權拿回到我自己身上,要先愛自己,創造豐盛的心,我們的自信和快樂才不需要從別人身上索取。愛自己就能創造『自體滿足』的愛。如果我想要有成就感,我的目標不是因為要讓我媽媽肯定我、我前婆婆認同我、我前夫喜歡我而去努力;我是為了要讓我自己快樂、成長、進步而去衝刺、去完成、去努力實現自我。我們要為滿足自己的快樂設定目標,而不是為了滿足別人的希望而設定目標。這樣我們才不會讓別人決定我們的自信和快樂!但這條路是漫長的,因為長期的沒自信,可能在愛自己的過程中,時時會有批判、自責的聲音出現。所以,當你在完成一個小目標時,不要忘了給自己鼓勵和慶祝,才會掙脫出從小匱乏愛的負循環當中,找到愛自己堅定的路。
感謝Carol老師一直以來的陪伴,我相信我一定能堅定愛自己這條路,創造豐盛愛的人生,讓我的女兒和身邊的人都能感受到我愛的感染力,進而療癒我兒時創傷,不要再讓這個負循環延續到我女兒這一代。讓我陪伴她健康、快樂的長大,成為一個快樂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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